现场搜出捕捞渔具。
红网时刻益阳3月3日讯(通讯员左德明万威)“你们这是非法捕捞,是犯法的,你们知道吗!”3月2日,沅江市农业综合行*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利用挖砂船、加油船作掩护进行非法捕捞,迅速联合公安,聚集32名执法人员,分两组突击检查东南湖、巴南湖水域。
登上“沅采”号挖砂船,出示执法证亮明身份后,执法人员在船上搜出2条“丝网”,依法收缴,并向船员宣读《长江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
“长江禁渔我们是知道的,可天天在这里,也没其他事干。抱着侥幸心理就偷着把渔具带到了船上。你们监管力度真大,我是服了,再也不偷捕鱼了,请你们放心。”船员李某认识很深刻。
随即,执法队伍迅速对水域内80余艘挖砂船、运砂船及其辅助船、生活船只,发现收缴“丝网”余米、“地笼王”8条、撒网1铺。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利用船载广播进行巡回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余份,对船主及其工作人员进行《长江保护法》和禁捕退捕*策的宣讲和解释。
此次行动迅速,效果明显,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了洞庭湖禁捕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进一步巩固非法捕捞的严打态势,强化了“水上不捕、岸上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禁渔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