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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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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订阅哦!根据《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厅关于做好年老字号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商流通〔〕10号)要求,经企业(单位)申报,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部门初审和推荐,省商务厅和省财*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市州初审推荐的老字号项目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本人真实姓名(包括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厅反映。省商务厅联系人:流通业发展处陈识君,联系-,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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