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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私家湖泊案判了,18年的困局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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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夏顺安、夏顺泉、范桂明等11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审公开宣判。主犯夏顺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年底,被告人夏顺安先后承包湘阴县石湖包、响水坎和沅江市下塞湖的湖洲经营芦苇。为非法控制湖洲水域内的渔业、矿业资源,夏顺安以沅江市顺安实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湖南洞庭龙食品有限公司)为依托,纠集其弟夏顺泉组织人员持续在三个湖洲修建矮围,并于年将三处湖洲矮围合拢,对矮围加高、加宽、加固,打造私人湖泊。

据公开资料显示,若从年开始建设算起,到年6月被完全拆除,洞庭湖这个“私家湖泊”事实上存在了17年。而现在,涉事的组织和人员,也被判刑了,这意味着洞庭湖“私家湖泊”长达18年的现实困局,终于得到了真正的疏解,这片湖泊也终于回归到国家湿地的本质。

但不得不说,这样的等待,实在是过于漫长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因此受到影响,当地群众的正当利益,也因此受到了极大损失。

最新的通报里提到,夏顺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人数众多,结构严密,层级分明,分工明确。该犯罪组织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骗取贷款、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欺压群众,称霸一方。

据了解,他们还会在矮围内外非法捕鱼、采砂,并指使组织成员通过殴打、辱骂、恐吓、强拿硬要、毁坏、侵占他人财物等手段,不准其他人员到其划定的围湖范围内捕鱼、钓鱼和采砂。据媒体报道,还有当地渔民直言:“上世纪末,我在这里见过江豚,夏家的矮围建起来之后,江豚就再也没有来过。”这样的细节,也是洞庭湖“私家湖泊”危害性的现实写照。

现在,在如此严重后果面前,虽然洞庭湖“私家湖泊”案判了,但相应的现实反思却不能停。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才是面对此事最该有的态度。

其实,洞庭湖这个“私家湖泊”,在年的时候,也被湖南省遥感中心通过卫星监测发现过。年,因其违反防洪法,湖南省水利厅多次要求当地水利部门采取措施。年,沅江市出台《沅江市拆除洞庭湖矮围网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但事实却是,直到年初,这个“私家湖泊”的围网,还是没被拆掉,而且是没有一丝要被拆除的迹象。

至于原因,也不难理解,其实还是“权钱交易”惹的祸,在利益腐蚀权力机关的过程中,也形成了一个非法的利益集团。如此,自然少不了公职人员的不作为和乱作为,也有公职人员充当了犯罪团队的保护伞。因为此事,去年9月,湖南省决定对省畜牧水产局等25个单位的62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问责,11人被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中也表示,夏顺安利用沅江市、益阳市、湖南省人大代表身份插手漉湖芦苇场下属管理区的人事安排,侵蚀基层*权,严重破坏了洞庭湖的生态环境和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审视这些情况,大概就能明白为什么洞庭湖这个“私家湖泊”,历经多年也拆不掉了。

这个私家湖泊18年的困局终于解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危机的彻底解除。比如,滋生这种非法利益集团的土壤是否也完全被清除?一整套完备科学的监管监查机制,是否已经建立起来?防止类似恶势力和违法行径反弹的长效机制,是否已经成形?相关*府主管部门只有回答好这几个问题,才能让民众放心安心。毕竟没有人希望看到,在一个存在数年的“私家湖泊”被拆除后,还会有下一个存在数年的“私家湖泊”出现。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默城

编辑敬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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