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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人注意明确了,严肃查处全部下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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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网红”商品安全吗?近段时间“仙女棒”“电子烟火”等“冷烟花”悄然兴起,备受热捧“冷烟花”燃烧时不冒烟,易被误认为没什么危险,也因此被不少网络商家打上“仿真烟花”的标签进行售卖。据新华社报道,春节前夕,相关部门调查发现,部分电子鞭炮商家玩起了文字游戏,在某电商平台展示商品的视频或图片显示“室内燃放视频”“不伤人”“仿真烟花”等字样。而商品分类中,冷烟花则用“烟花填充物”代替,已经销售了上万支。“仙女棒”“手甩钢丝烟火”……这些“网红烟花”因存在突出安全风险,正迎来严厉监管。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于16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印发通知。△上海一市民在自家车顶燃烧抛洒“冷焰火”,结束后发现车顶和玻璃被烧出十几个小洞有商家在简介中称其为“烟火”,但详情页却表示这不是“烟花”,是一种“创意摄影辅助道具”。还宣称“类似洗碗的钢丝球,可过安检”。其实,这些冷烟花或打着擦边球的“钢丝棉烟花”都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燃烧时温度可以达到多度,容易引燃可燃物并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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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对冷光烟花及装有冷光烟花的“电子鞭炮”等,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监管,严肃查处打击未经许可生产、运输、销售行为。对钢丝棉,要按易燃危险物品严格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将钢丝棉当作烟花生产、销售、燃放等行为;

目前在实体店面和网络平台销售的“钢丝棉烟花”,要全部下架并妥善处置;对用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钢丝棉,要保障正常生产供应,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落实寄递物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查处打击邮寄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行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期,一些地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冷光烟花,网络平台大量销售“钢丝棉烟花”,安全风险问题突出。冷光烟花俗称“冷烟花”,属烟花爆竹产品,其喷口温度高达℃至℃;钢丝棉是易燃危险物品,燃烧时具有烟花效果,燃烧温度高达℃以上,极易引发火灾或造成人身伤害。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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