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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容私围洞庭湖62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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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夏顺安建造的矮围一角(年5月10日无人机航拍)。张笑宇/摄

近日,湖南省委常委会听取省纪委监委专案组对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调查情况汇报,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问责的决定。

湖南省委指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是一起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国家公职人员严重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9月12日,经湖南省委研究并报中央纪委批准,决定对省畜牧水产局等25个单位的62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问责。其中:给予省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席珍,省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财高等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袁延文,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局长沈新平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充当“保护伞”的益阳市委副秘书长邓宗祥,益阳市畜牧水产局原局长傅建平,沅江市水利局原局长胡经纬,沅江市畜牧水产局原局长冯正军,沅江市漉湖芦苇场原三任党委书记王正良、曹文举、冷世辉,沅江市漉湖芦苇场原场长蒯建红,湘阴县湖洲管理委员会原两任总经理杨立华、汪介凡,湘阴县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南湖站站长胡浩等11人进行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严重影响行洪安全破坏湿地生态

年8月1日长江洪水期间

年6月11日,新华社播发《(新华视点)3万亩“私家湖泊”为何如此任性?》,披露了一起私建矮围(“夏氏矮围”)破坏洞庭湖生态环境的恶劣事件。

位于东洞庭与南洞庭交汇处,横跨湖南岳阳、益阳两市,被河流冲刷出的一片巨大湖洲——下塞湖,被私营企业主逐步改造,圈湖筑围,形成了面积近三万亩的“私家湖泊”。

卫星影像揭露“夏氏矮围”“成形”过程

年以来,沅江市私营企业主夏顺安以生产和销售芦苇的名义,先后多次与湘阴县湖洲管理委员会和沅江市漉湖芦苇场签订合同,在下塞湖开沟挖渠,筑围修路,经营芦苇;年至年,夏顺安与岳阳市湘阴县和益阳市的沅江市湖洲管理部门违规续签长期承包合同,非法围垦湖洲、河道,擅自修建矮围,从事非法捕捞养殖、盗采砂石等;尤其是年以来,夏顺安开始大规模加高、加宽和加固矮围,并修建3个钢筋混凝土节制闸。据水利部门测量,矮围围堤周长1.8万多米,堤高为33.5米至35.5米,顶宽8米至15米,底宽约80米。

非法矮围不仅将洞庭湖水域变为“私人湖泊”,阻塞了洞庭湖鱼类洄游通道,侵占动物栖息地和珍稀水禽迁徙路径,破坏洞庭湖区域生态环境,更严重的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严重破坏湿地生态。

擅自搭建矮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勇教授表示,年起施行的防洪法规定,擅自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年,《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出台,明确“严格控制开垦或者占用湿地”。

当地政府多部门多次整治

矮围整改流于形式

事实上,“夏氏矮围”早已被各级政府部门下令整改多次。

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曾发布通知,明确要求“对随意侵占、破坏湿地的情况,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年,《湖南湿地保护条例》实施,规定“严格控制开垦或者占用湿地。”

年,《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洲滩上抬垄植树或者修筑矮围从事种植养殖活动……”。

年实施的《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明令禁止“开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

年,这个巨型矮围被湖南省遥感中心通过卫星监测发现。据水利部门测量,矮围围堤周长达17公里,堤高33.5米至35.5米,顶宽8米至15米,底宽约80米。

年,因“矮围”违反防洪法,湖南省水利厅曾多次要求当地水利部门,要采取措施。

年,沅江市出台《拆除洞庭湖矮围网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年3月份湖南省委省政府实施洞庭湖综合治理的五大专项行动,要求年12月份前将矮围坝口拆掉。

年4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洞庭湖违法违规建设矮围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察,要求湖南省加大整治力度。

年4月,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了《关于南洞庭湖下塞湖矮围、水闸等阻水建筑物的清障令》,认为年专项整治行动中提出的功能性摧毁标准较低,拆除后仍然严重阻碍行洪,限两地政府于年5月31日之前将下塞湖矮围及水闸全部拆除,恢复湖洲原貌,确保行洪安全。

年5月7日,当地对“夏氏矮围”位于沅江市漉湖芦苇场境内一高约16米、长约70米的节制闸实施爆破拆除。

“下塞湖处在湘资沅澧四水交汇处,区域比较重要,也是洞庭湖行洪防洪的重要区域,但从清障令下达至我们专项督察时(年5月)的一年多时间内,相关拆除要求依旧没有得到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督察二处负责人邢长城说。

沅江市和湘阴县的水利部门曾多次对夏顺安进行立案查处或是下达整改责任书,但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两地干部普遍认为,执法难度太大,且被执法对象动辄组织众多群众强行阻扰,致使执法难以取得效果。

新闻媒体曝光非法矮围终拆除

19:03

央视新闻:[视频]

“夏氏矮围”,17年治不了的难题?

年6月3日,当地启动下塞湖非法矮围拆除专项行动。特别是问题曝光后,湖南省委督促对下塞湖矮围进行整治,截至6月20日已将矮围全部清除,近3万亩“私家湖泊”已基本恢复湖洲原貌.

截至6月15日,沅江全市共组织干部和施工人员近人次,完成土方量超过10万立方米,提前完成了米矮堤的拆除任务。同时拆除的,还有三个湖州芦苇管理站屋,及一处附属建筑物。这个巨型矮围横跨益阳、岳阳两市的沅江、湘阴、汨罗三县。除沅江市外,其他两县的拆除工作也在有序进行.

澎湃新闻年6月13日报道,从湖南沅江市委宣传部获悉,非法矮围业主、省人大代表夏顺安因骗取贷款日前被刑事拘留。

6月6日,下塞湖矮围南堤施工整治现场。廖文/摄

非法矮围如何成为“漏网之鱼”?

矮围上挖沙留下的坑洞(年5月10日摄)。张笑宇/摄

据《人民日报》年7月3日报道,一些基层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下塞湖矮围“拆不动”,主要原因是干部主动作为不够、政治站位不高、法纪意识不强、工作不严不实。

沅江、湘阴两地的一些干部认为,下塞湖没有管到位,暴露出多头管理存在的弊端。湖洲形态特殊,不同的生产经营行为分属水利、航运、渔业、林业、环保、建设和旅游等部门。同时,洞庭湖区被划分为三个保护区,各部门、保护区之间难以握指成拳、形成合力。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年9月13日报道,湖南省委查明,益阳和岳阳两地畜牧水产、林业、水务及湖洲管理等职能部门日常监管严重缺失,不仅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夏顺安的严重违法行为,有的甚至收受夏顺安的红包礼金、贿赂,滥用职权,违规与其签订长期承包合同、出具虚假函件和证明,并在夏顺安拉票贿选省人大代表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夏顺安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

湖南省委指出,要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确保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守护好一江碧水。湖南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立足于把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要用好“问责”利器,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查处问责。要举一反三,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阻力再大也要坚决果断处置,尤其要打破关系网和利益藩篱,打击背后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

来源:《人民日报》年7月3日《洞庭1.8万米矮围13天全拆除》

新华网年9月12日《湖南省委严查洞庭湖的下塞湖矮围问题62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新华视点”年9月13日《洞庭湖现3万亩“私家湖泊”,谁是背后“保护伞”?》

“新华视点”年6月11日《新华视点:3万亩“私家湖泊”为何如此任性?》

央视新闻客户端年6月16日《“夏氏矮围”拆了!“私家湖泊”缘何侵占洞庭湖湿地17年》

观察者网年6月20日《陈甫:卫星影像揭示洞庭湖“夏氏矮围”的前世今生》

长沙晚报网年6月17日《洞庭湖私人围湖事件:拆除矮围,当事人被刑拘,合同解除》

责任编辑:罗景月邓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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